姜楠,女,汉族,1976年2月出生,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人,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
一、个人简历
(一)教育经历
1999年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大学财税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7年于内蒙古师范大学经济学院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9年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经济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201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二)工作经历
1999年7月在内蒙古教育学院参加工作,2000年7月开始在内蒙古师范大学任教, 2009年评为副教授,2017年评为教授。
二、教学
承担本科生“金融学”、“国际金融学”、“证券投资学”和“金融风险管理”等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承担硕士研究生“金融学、“国际经济学”课程。“金融学”在2011年被评为内蒙古师范大学精品课程;主持完成校级教学研究项目4项,正在主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项目1项,参与各级教学研究项目多项;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编写出版教材《税法》。2022年获第二届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
三、科学研究
从事内蒙古地区经济发展、信用管理的研究工作。主持完成内蒙古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内蒙古社会科学联合会基金项目1项、内蒙古高等学校民族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4项;参与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1项、内蒙古社会科学规划项目3项、内蒙古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1项;正在主持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1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已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篇、SCI收录1篇、CSSCI收录1篇;出版学术著作《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监管研究——后危机时代》、《中小型企业金融风险管理研究》;2010年获内蒙古社会科学二等奖、2014年获学校科研成果二等奖。
四、社会兼职
内蒙古金融学会理事,内蒙古信用促进会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