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实验室安全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实验室安全 > 正文
实验室安全

经济管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防火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日期:2021-12-27]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发生,在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依据,适用于经管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火灾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 成立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应急处理小组组长: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事故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实验室当时任课教师、实验教学中心当值班全体工作人员,负责疏散引导、应急报警、火灾应急扑救等等。

第四条 工作职责

1. 组长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学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2. 疏散引导员职责:及时组织火情现场及实验室人员,应用衣服堵住口鼻,弯下腰,以最低的姿势迅速撤离火灾地点,并应及时将伤害、伤亡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应急救援小组。

3. 应急报警员职责:应立即向学校消防控制中心和保卫处报警,根据火情可拨打学校保卫处报警电话7381070或直接拨打“119”火灾急救电话。

4. 火灾扑救员职责:带领火灾现场人员选用正确的灭火方法,火势危及电器设备时要切断电源,听到报警后所有人员要积极参加扑救。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有效的保护或者转移受伤人员、检验仪器设备。

第五条 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1. 报警:第一发现火情人员或得知火情的人员应视火情迅速展开灭火行动,无法扑救的火情立即拨打学校保卫处报警电话7381070或直接报119火警电话。报警要求(说明失火的单位名称和具体地址、起火点的位置、起火物品名称、火情大小、火灾现场有没有危险品、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2. 扑救:所有应急人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达现场。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如果不能扑灭火情,应把所有通向火场的门关紧,并用湿毛巾或衣物堵住下面的门缝,以阻止火情的蔓延。

3. 疏散:在应急抢救过程中,本着“救人先于救物”的原则下进行。实验教师尽快组织广大同学有秩序地从实验室房门撤离,以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参与抢救的人员要勇敢、机智、沉着,做到紧张有序,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有问题要及时上报指挥组。火情过大,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消防车到来之后,要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  清点:处置结束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报告组长。

第六条 注意事项

1. 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 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 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 人是第一可宝贵的,在生命和财产之间,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5. 平时实验中心各实验室必须保证二扇通往走廊的房门向外可随手打开。实验进行时,实验室房门必须开启,不得锁死。

6. 在整个火灾事故处理过程中,广大同学要保持秩序,切忌慌乱,以免事故损失的扩大。听从老师的指挥,协助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7. 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好消防实景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强化师生处置火灾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第七条 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安全防火事故应急处理流程图如下所示。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