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5月18日经济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对申报人师德师风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年5月18日至20日。如有异议,请向经济管理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471-7381062。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理论经济学)
丽娜、李俊杰、达古拉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商管理硕士)
贾曼莉、李俊杰
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