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内师教发〔2024〕19号]要求,结合学院专业特点,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对本科生转专业做出如下规定。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智如水
副组长:胡伟华、武韬
成 员:丁继、贾曼莉、陈雅娟、斯日吉模楞
经济管理学院转专业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与科研办公室,负责转专业学生咨询,接收转专业申请。
联系人:蒙天成、王力婕
办公地点:学院楼C区513
邮 箱:imnusoem@163.com
二、时间安排
(一)5月17—5月19日,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阶段。
1.每日系统开放时间:9:00-17:00。
2.学生在转专业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的申请。申请前,学生需对拟转入专业的考核办法及接受计划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交转专业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3.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提交大学入学以来的盖章版成绩单及无处分证明等相关材料,打包成压缩包格式,命名为现所在学院名称-专业-学号-姓名-手机号,发至imnusoem@163.com邮箱。
(二)5月24日—6月12日,审核、公示与报备阶段。
1.申请转专业学生按时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考核。
2.学院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工作规定
(一)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名额
会计学专业接收5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接收5人;经济学专业接收5人;经济与金融专业接收5人;工商管理专业接收5人。
(二)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2.政治思想觉悟高,学习认真刻苦,身心健康,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3. 对转入专业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
4.所有专业要求拟转入学生一年级大学英语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会计学专业、经济学专业、工商管理专业、经济与金融专业要求大学一年级高等数学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
5.学院所有专业要求拟转入学生在校学习两个学期(第一学年)累计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含2.5)或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且无不及格课程。
6.所有专业要求拟转入学生在原学院无任何处分。
7.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按教务处通知文件执行。
8.对于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学生,学院将组织综合面试(学生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和了解程度、专业学习和发展规划、身心健康程度、从事过的相关专业活动等),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进行考察。面试工作小组对各专业转入学生根据综合面试情况进行排序。
(三)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优先条件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如果拟接收专业学生数超过额定人数,优先考虑下列学生:
1.高考英语成绩在120分以上(含120分)或数学成绩在110分以上(含110分)。
2.一年级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前五位。
3.专业学习优秀,在相关学科竞赛中曾获校级以上奖励。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干部。
5.积极参加学校文体活动,并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6.积极参加科研活动,有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科技发明和制作等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四)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转入学生大学一年级成绩、在校表现、相关科目高考成绩和综合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学院对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同意接收,并将结果报送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教务部门批准。
(六)接收转专业的其他规定
1.大一未修读高等数学的学生,转入后原则上需要降一级修读。
2.转专业学生须在原学院完成本学期的学习任务,下学期开始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原专业与新专业相同课程,学生可以提交免修替换申请,经学院教务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未修读的必修课程必须补修。原专业课程学分可以作为选修课学分计入。
3.学生在提交转专业申请时,需要提供学生入学档案、一年级学习成绩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将组织专人进行核查,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转专业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本规定由经济管理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