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转入经济学院各专业学习需要提交材料的通知
根据我院《关于2015级本科生转入经济学院的有关规定》,申请转入经济学院各专业学习的学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2.大学一年级学习成绩单,需要由原专业学院教务办公室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
3.大学入学成绩单,需要提供原始档案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学院公章,或开具证明。
4.原专业学院开具的无处分证明。
5. 《关于2015级本科生转入经济学院的有关规定》中列出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提交至经济学院教务办公室(盛乐校区学院楼C区5楼)。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7381062。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9月9日。
经济学院
2016年9月2日